信件主题: | 来先生-2017年下线客运车是否有相关补助政策 | ||||
来信人: | 来崎 | 来信日期: | 2019年11月10日 | 来信编号: | DH201911110044 |
信件内容: | 2009年来先生购买一辆依维柯客运车辆,2017年汉滨区运管所对来先生客运车进行下线报废(已营运7年)。来先生称2015年、2016年营运车辆下线都有1万元的补助,现来先生咨询2017年下线的客运车是否有相关补助政策,请相关部门给予答复。 | ||||
信件回复: | 市商务局:经核实: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实施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陕政办发【2018】50号),淘汰更新年限应为2018-2020年。且是否符合“营运类高排放老旧机动车”,必须经市环保部门公示,以具体公示为准。
2015、2016年营运类车辆下线都有1万元标准,建议咨询交通运管部门。 |
||||
办理情况: | 已办结 | ||||
回复单位: | 市商务局 | ||||
回复时间: | 2019年11月13日 | ||||
评价: |